捡到一个狼崽子

第51章 毫无防备(1 / 2)

“我对你kua?xia那物件不感兴趣!大了不得?你要捉弄我到几时?”辛芜没耐心了,抬手便打,这狼崽子有完没完?

洗个澡这么多名堂,他唱戏呢一出接一出?

“不是让你看那儿,”苍墨拉着辛芜的手腕,指了指自己锁骨下面,道,“你瞧,出来了。”

他左边锁骨下面一寸的位置处,显露出了一个奇怪的图案,颜色像鲜红的朱砂,形状像一道闪电,图案不大,不到两寸长。

“咦?这是什么时候有的?”辛芜伸出手指去擦了擦,那图案根本擦不掉。

“我头一回注意到是十多天前,”苍墨道,“洗澡的时候泡上半炷香的热水,便会出来。”

“你小时候在浴桶里疯半天也不见有,”辛芜又仔细看了看那道闪电,问:“这是不是和你身份有关?”

苍墨点头,从浴桶里拿起他洗澡之前丢进去的玉佩递给他,那玉佩上雕刻的也正是这个像闪电的纹样,而且,玉佩通身居然也变成了红色。

辛芜握了握那玉佩,道:“狼崽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还不能确定。”苍墨道,而后将他记得和知道的告诉了辛芜。

但凡有了心窍,是人都会想知道自己是谁。

苍墨虽然从心底里把白狼当成自己的亲娘一样爱重,可它到底是狼,总不能生出一个人来。

因此自辛芜开始教他人伦纲常,知道什么是父母子女,便开始好奇自己的身世,即便是被人刻意遗弃,他也得知道该找谁问个为什么。

为什么他明明是人,却被丢在那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丢弃他的人难不成知道他会被狼养着,而不是吃了?

他和家人失散,是无意还是刻意?

等读了书认了字,他便看遍一切他能找到的书,了解这人世的同时,也想找一找相关的线索。

可头几年并没有任何进展。

后来去了枫阳书院,能自由出入藏书阁,又时常找机会去镇上打听各种消息,也没听说过谁家十几年前有孩子被狼叼走过,便怀疑他的出生地并不在这一带。

白狼身上的那块玉,是他唯一留到现在的物件。

他不太记得更早的事,只记得被白狼捡到的那天很冷,他一个人在山里跌跌撞撞地走了很久,饿得两眼发直,也许还喊了谁的名字,可一直没人应答。

就在他把眼泪哭干了,力气用完了,走不动了,倒在雪地里快睡过去时,他感觉有温热的东西扫在他脸上。

他睁眼便瞧见了一双碧蓝的眼睛。

幼儿不知何为惧,他朝那漂亮的眼睛伸出了冻红的小手。

再醒来的时候,他窝在一个温暖的怀里,嘴边是散发着ru香的奶头,旁边还有几个毛绒球正吧唧吧唧地吸着奶。

苍墨本能地咬住一只奶头就吸。

此后,他便成了白狼的孩子,在狼群里呆了七八年。

他的玉佩是贴身戴着的,当时身上穿着厚厚的棉服,直到天热起来,他的衣服也早就破了,外面几层衣服都弄不见了。有一回跑快了摔了跤,被胸前的玉佩硌着,才注意到。

现在想起,那时他大抵只记得有人跟他说过这东西重要,要随时携带,又不愿意总被它硌着疼,便取了下来,挂在白狼的脖子上。

后来每天在山里摸爬滚打、逃命追凶,过着十成的狼日子,便逐渐忘到了脑后。

直到身上出现这闪电纹样,他百思不得其解,某日在酒楼里听说书的,说到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家纹作为标识和传承,才猛地想起这玉佩来。

他立刻回了书院的藏书阁,找了相关的典籍看了许久。

辛芜挑着眉毛道:“你还跑酒楼听书?还有多少事儿是我不知道的?”

苍墨笑了一下,道:“打听事情这些地方最容易,没做坏事。”

“尽找借口,那可有找到什么线索?”辛芜道,见水要凉了,便让苍墨起了身,替他将身体擦干,穿上了衣衫。

此番两人皆是正正经经没乱来,辛芜只在替苍墨擦下半身时默默瞧了一眼,见那小苍墨似乎无碍,才偷偷松口气。

若真被他掐坏了就麻烦了。

“用这闪电做家纹的,”苍墨道,“只有腾昌百里氏。”

辛芜瞪大双眼,道:“百里氏?”

他皱了皱眉,怎的会是百里氏?

腾昌州的百里氏,曾是赫赫有名的大家族,虽不是皇亲国戚,可用富可敌国来说也不为过,传说鼎盛时期家中财富可抵国库一半。

百里氏是宇梁国近三朝以来最大的商贾之家,涉及的产业数不胜数。初代家主在马背上和山匪强盗拼了命,拿下了一条自己的货运线路,此后逐步开疆拓土,到第三代家主时,已经在整个宇梁都修葺建立了自己的货运路网。

百里家修的货道宽广平坦,用的也是最好的马车货船,速度很快,后来便用了类似闪电的纹样做了家纹。

是以,不仅是本家的货,其他商贾也有许多委托百里氏帮忙走货的,百里氏的货道比官道还安全快捷,费用也更低,渐渐的竟然取代了官道。生意做大了,自然绕不开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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