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开眼如果走剧情,她是即将上任的后娘,嗷嗷待哺的三个小包子任你挑选。 但是,沈糖真的真的不想遛娃,什么未来的天才科学家,未来的商界大佬,未来的金牌作家什么的她通通不想要。 什么?女配重生了? 女配要逆袭? 女配要抢便宜儿子和男主? 好好好,打包送你,拿走不谢! 沈糖挥挥手豪爽看着女配“抢”走了男主和熊孩子。 一年后,沈糖再次遇见女配,发现女配累死累活带孩子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买,那日子,太苦了
人倾国色,甘为裙下臣。 前世, 叶蓁蓁的夫君因功高盖主,被新帝猜忌,更因她的倾国之色,让新帝想把她占为己有,于是新帝一不做二不休,以莫须有的罪名赐死了睿王。 叶蓁蓁不甘心受辱,也跟着咬舌自尽。 重活一世,叶蓁蓁发誓不让悲剧重演,可是,她没想到的是,他的那个好夫君,居然性情大变,暴戾、多疑、还小心眼。 一向不近女色的皇甫少卿,将她掳来,对她恐吓,威慑,叶蓁蓁吓得小脸惨白,对少卿又爱又怕。 这是一个
凌红纱莫名成了早前看过一本小说里同名同姓的悲剧小角色。 日子在哪儿不是过啊,既然不知道怎么回去,那就好好过吧! 内容标签 穿书 市井生活 小门小户
镇国公的小女儿虞怜某一日悠悠醒来,她能记起所有人,唯独忘了她的竹马太子哥哥。 太子臧凌霄从小就被皇帝和皇后告知,他以后的妻子是镇国公府的小表妹虞怜,要宠她爱她,将她当做心尖子。 所以他最厌恶的女子,便是这位众人捧在手心里的宝珠子。 然而,虞怜为了救他,撞到了脑袋,醒来后能记起所有人,独独把他给忘了。 太子眉头一皱,某日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看着虞怜朝着别的男子言笑晏晏的模样,心肝彻底酸了。 小剧场
渣又浪的白九穿到一本女尊文,原以为从此可以美男儿在怀,逍遥自在。 可皇帝居然要将亲弟弟赐给她,还要一心一意? 当夜,她就逃跑了。 途中救了一绝色美男,美人那容貌实在是妙,想收。可美人不从,遂勾之诱之。 后来……美人也太从了! 居然是个真病娇? 美人虽好,性命重要!白九决定娶皇弟避一避。 然而,跟在皇帝身后的分明就是那个病娇美人! 美人冷笑一声“还逃么?” 白九“……” 什么下跪姿势显得最诚恳?在
划重点这篇快穿第一篇故事,完全是我第一次写耽美的试稿之作,可跳过,从第二篇开始看起,谢谢。 作为一个合格的反派,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跟主角作对。 可又不能将他弄死,必要时还要因为欣赏而对他施以援手, 最后还要让对方踩着自己的尸体上位。 这才叫尽职的反派,在这个炮灰想逆袭,配角欲上位的社会, 做好反派可是个很艰难的工作。 可是为什么我每个时间都在认真作死,男主总会爱上我! 哦,我可能是个假反派……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