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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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哥,刚才你提出的是,凶手爱狗,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但我之前想的是,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

萧遇安说:“照你的思路,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嘴唇代表语言能力,凶手杀害孟珊,也许是象征‘祸从口出’,这就跟一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的舌头类似。”

“假如是这样,那孟珊要么说过什么得罪凶手的话,要么知道凶手的秘密,他们是熟人。”明恕说完压了压唇角,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

萧遇安:“嗯?”

“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我想到了凶手‘吃人’的可能,但邢老师给我否定了。”明恕说:“这个3毫米的伤出现得怪异,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我还是老往‘吃人’上想。”

“凶手割掉孟珊的下唇,然后吃掉。”萧遇安顿了几秒,“孟珊的下唇非常吸引凶手?”

说着,萧遇安绕到电脑前,点开了几张孟珊的照片。

忽略土气的打扮,孟珊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脸蛋小,五官精致,1米63的身高在冬邺市的女性中不算矮,身材匀称,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

“她最突出的是哪里?”萧遇安问,“别深入思考,就第一感觉。”

“眉毛。”明恕说:“她的眉毛最吸引我。你呢?”

萧遇安说:“眼睛。”

明恕抄起手,“看来我们的意见不统一。”

“既然如此,凶手第一眼注意到的也有可能是她的嘴唇。”萧遇安说:“当然,这只是从你的‘吃人’判断中得出的结论。”

明恕低头想了半天,突然注意到桌上的一个小铁盒,“这什么?玫瑰糖?你居然会吃这个?”

“谨澜寄给你的,我随便拿了一盒放在这儿。”萧遇安笑了声,“反正你看到了就会吃。”

明恕将小铁盒往自己警裤口袋里一放,“我去一趟孟珊的公司。”

曙光商务楼听上去很气派,却并非正规的写字楼,而是由住宅楼改建。

现在繁华路段的写字楼租金一年比一年高,不是每家公司都承受得起,于是一些挨着商圈或是交通枢纽的住宅楼慢慢被改成了办公楼,户主赚钱,商家省钱,双赢。

不过这些改建的商务楼在配套设施上完全跟不上,电梯老旧,垃圾时常无人清理,财产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任何公司都能入驻,你不知道你隔壁办公室坐着的是不是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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