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特别管用,侯陌立即起身,快步走进洗手间去洗漱。
随侯钰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看了看,在蓝白色条纹衬衫和天蓝色套头卫衣之间选择了一番后,选择了卫衣。
想了想又拿出了一件打底的白色衬衫来。
侯陌走出来,看到随侯钰里三层外三层地套衣服,问:“你怕冷?”
“卫衣里穿一件衬衫打底,这叫搭配。”
“那马甲呢?”
“也是搭配!”
“那你拎着的外套呢?”
“嗯……万一冷呢?”
侯陌抬手拍了拍随侯钰的头:“冷暖自知,这挺好,省得我以后操心。”
说完站在随侯钰的衣柜前跟着看:“你有没有能借我的衣服,我懒得上楼去了。”
随侯钰到衣柜前选择,他喜欢肥肥大大的衣服,甚至会故意买大一码,衣柜里的衣服侯陌很多都能穿。
他又看了看侯陌,接着伸手拎出来一件给了侯陌。
侯陌看着嫩粉色的卫衣,迟疑了一会儿拎起来看,看到袖子里还有两只卡通的小手,不由得问:“这是什么玩意?”
“辛普森的手。”这是他去h国玩的时候买的,老款式了,他觉得穿着还算舒服,于是一直带着。
“……”侯陌又反复看了一会儿,最后接受了,又问,“我用打底吗?”
“不用,你喉结大,打底难受。”
“记到现在?”
“嗯!”随侯钰回应得十分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