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郭保昌笑了,大概是想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一些人和事。
“后来……我写了得有二十多万字了,不巧让我妈,也就是我的养母给发现了,老人家的想法比较传统,总觉得我写宅门里的事,是离经叛道,数典忘祖,然后一把火就给烧了。”
有些话,郭保昌没说,他的养母之所以将他的手稿付之一炬,也并非是因为他揭露了宅门里的一些人和事。
而是因为……
郭保昌在故事中提到了,他养母抱狗丫头的出身。
“后来到了59年,我考上了京城电影学院,遇到了我的老师,在老师的支持下,我又开始创作,但是没几年,特殊时期到来,所写的稿子又被人给烧了。”
这是郭保昌的第二次创作,也是第二次遭遇挫折。
“69年,我们这一批……当时算是坏分子,被下放到张家口的干校监督劳动,每天除了干活就是睡觉,我也没别的事可做,干什么呢?又动笔开始写,一直到……80年,我当时在广西电影制片厂,婚姻出现点儿问题,我的手稿又被我前妻给烧了。”
说到这里,郭保昌突然笑了。
“现在想起来,我写个小说也是多灾多难,好像一直没离开火,每每写的差不多,就得烧上一回。”
书稿虽然被烧了,但是过往的记忆却不时的浮现在他眼前。
“我当时就想了,要是不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我这辈子都得留有遗憾,辞职,回京城,算是把自己的后路彻底给断了。”
“我就剩下了一个念头,故事必须写出来,而且,我不光要写,还要把那个故事给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