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对于边疆地带的管理力度要比以前的任何朝代都要深入,这主要体现在唐朝对于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建设上。
唐朝的基本行政区划主要是州、县两级。约略相当于州这一级的重要大城市另外设有极少数的府。唐朝实行“府兵制”,“军府”则是相当于县这一级的特属建制。唐朝早期设有称为“道”的十个监察区,长官叫做“黜陟大使”。后来“道”增加到十五个。“道”的权力日渐扩大,并有了行政化的趋势。后来,要地和边地的军事领导“节度使”割据称雄,有相当大权利、甚至不服从朝廷的“藩镇”曾达到53个。
唐朝在边疆的管理组织与内地略有不同。唐朝在四境共设有六个大都护府,“大都护”的基准级别与“节度使”是平级的。大都护府的辖区内,行政级次一般为都督府、州、县。也有一些州直接归大都护管辖。都督一般是由当地归附唐朝的地方自治小国君主或部落酋长担任,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其权利必须经过“天可汗”即唐朝皇帝的认可。有的都督府是纯游牧地带,下面没有州县。
唐朝在中亚的主要管理机构,就是大名鼎鼎的“安西大都护府”,下辖昆陵、蒙池都护府和22个都督府。
唐朝在中亚南部暨阿富汗地区大规模建制行政区划有两次。
659年,设立了217个州县。
661年,在兴都库什山以南的16国设立了8个都督府;76个州;110个县,126个军府。这些单位均受安西大都护府管辖。
早期建制的主要地区:(前面为今地名)
塔什干:当时称为“石国”。658年已经设立了大宛都督府。
费尔干纳:当时称为“宁远”。658年设立循州都督府。
撒马尔罕:总称为“康”。631年设立康居都督府。
米国:在撒马尔罕南部。658年设立南谧州,任命刺史(唐朝的州长叫刺史)。
卡塔-库尔干:当时称为“何国”。641年设立贵霜州,任命刺史。
乌拉-提尤加:在宁远西南四百里,当时称为东曹。唐高祖时已经归附。
沙赫里夏勃兹:当时成为“史国”,642年设立劫法州,任命刺史。
布哈拉:古代成为“安国”,设立安息州,任命刺史。
661年的区划设置主要在阿姆河中上游及今阿富汗境内。
经过这两次建制后,唐朝在中亚南部暨阿富汗地区的主要行政区划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