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时分,张燕的人马出现在疾风军身后,一连击破三座营寨,张燕也得意起来,看来真如自己所料,秦方的人马戒备一夜,果然是强弩之末。
“小的们,加把劲,救出雷公军的兄弟们,杀掉秦方的,赏千金,美女十名。”
随着张燕的话语,一群匪徒顿时嗷嗷直叫,杀掉秦方的声音成了他们的动力。可惜未等他们得意多久,一阵隆隆战鼓之声传来,一队人马杀将出来,秦方站在最前面,口中却调侃张燕:“黄金千近,美女十名,张燕,你可真是看得起本官啊。”
一见秦方带领军队出现,张燕就知道不好,对方这幅精气神,那里是疲惫之军?人家才是以逸待劳:“那个穿黑袍的就是秦方,小的们,杀了他,要什么老子给什么。”
随着张燕的大吼之声,他旗下的士兵们都红着眼睛发动了冲锋,财帛动人心啊,看对方人数比自己这边少多了,怕什么?秦方刚绰起长枪,却被高顺压下:“将军,你为主帅,怎可轻动?你且为末将掠阵。”
高顺是个公私分明的人,私下里他叫秦方二弟,到了战阵之上,却只有上司与下属了,秦方却不在乎这些:“大哥小心。”
两千人马在高顺带领下,犹如蛟龙出海般席卷了过去。这些士兵是高顺的直属麾下,皆是身材高大,身手敏捷之辈,他们抛弃了甲胄,手中也都是重型兵器,大刀巨锤,重斧长戈。一身布衣,完全没有一点防护,在高顺严格的调教之下,这两千人马个个如下山猛虎、入海蛟龙一般。
甫一交手,就杀张燕军一个人仰马翻,他们的最大特色就是配合,配合的简直是无懈可击,几人一小队,形成一个作战团体,进退有序。手中的重型武器本身的威慑力就很大,搏杀之时,更是如开山破石一般震撼。巨锤之下,骨断筋折;长刀所向,人马皆裂;宛如沸汤泼雪,一触即化。
张燕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今日带领的皆是他飞燕军中的精锐,却被区区两千人杀了个人仰马翻。对方本阵人马还未出动就打成这样,太夸张了吧:“大目兄弟,看你的了。”
“是。”
李大目带着自己的心腹就冲了上去,希望能够顶住高顺军的冲杀,等四周的飞燕军合围上来,彻底将高顺军绞死在军阵之中。敌人虽然厉害,但是人数太少了,这里不是什么险要的地形,是一片开阔的盆地,正适合兵力展开。
飞燕军草寇出身,战阵训练难免粗劣,又被张燕重伤弄的热血上头,仗着人多势众,一窝蜂的就想冲上去。遇到高顺的精兵,那粗劣的阵形根本就没有多少作用,连维持战线都做不到就被冲破。
高顺带领的人马如蛟龙入海一般,在张燕军中如入无人之境,人马过处,血肉横飞,尸首遍地,重兵器之下,全尸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更兼高顺首当其冲,手中一杆长枪宛如蛟龙出洞,手下无一合之敌,杀的敌人是鬼哭狼嚎。整整三万飞燕军,就被高顺两千人搅的几乎站不住脚步,岌岌可危,濒临崩溃。幸好张燕总算有些本事,不停的调动人马总算维持住战线,没有引起全军崩溃,却对高顺的人马没有任何办法。
只希望李大目与其亲卫能挡住一时半刻,调动足够的人马,围也围死他。看秦方阵中人马不过三千,到时候他就是想救也来不及了。没有这支鬼神一般的军队,秦方就不足为虑了。
一直以来,疾风军二当家的豪勇让人们望而生畏。现在亲眼看到,张燕却觉得那些传言都不足。高顺现在根本就是一个杀神,五步之内几乎无人,靠近者皆成其枪下亡魂。这样的人带出来的兵,自然是疯狂无比,这些不着甲胄,疯狂突击的疯子兵,可算是一闷棍将飞燕军给打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