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宗被带到到一个奇怪的地方,数百平方米的巨室中只放了一张大圆桌,在大夏王朝的习俗里,当外国使臣来访时应该是朝见皇帝吧。
但入乡随俗这包话,他还是懂的,所以脸色虽然不是很自然,但还是在菲拉克的指引下在那张可以容下五十人的大图桌上坐下。
怎知,对要却射来了英格那饥热的目光,那种眼神如同一个星期没有进食的狼。
没错!狼。
饿得皮包骨的狼。
在这样的眼神下理宗的脸色不由一阵发白,没多久英格的目光转移了,移到那两名死都要跟进来的忠诚大夏士兵身上,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后,射出更为热切的目光。
这种目光,使两名身经百戢的士兵也不由全身一抖,后退一步。
理宗再也受不了他那种想要将人吃下去的目光,干咳一声,道:“在下理宗,大夏第七王子,拜见伟大的撤桑国国王。”
菲拉克立刻自觉地担任了翻译的工作。
英格闻言一笑,问道:“国王?不不不!他们都叫我犹长,我叫他们如此称呼的。你佑道犹长二字在波斯草原各族中是什么意思吗?”
理宗摇头。
英格道:“犹长意公仆,身为撤桑之首最正确的态度是将自己看成为撤桑百万子民的公仆。”
理宗想了想,脸色变更加苍白,低下了头。由皇室出生的他在从小的教育下并不赞同英格所言,但他也承认,这样的胸怀不是他所能比的。
英格道:“撤桑之道是犹长,每一名撤桑公民都必须得明白犹长二字的意思。撤桑法典第一条,犹长之位不得世袭,凡成为犹长之人,三代以人之亲人将被逼强行退出政治,更不得参选犹长之位。所以这个位置绝不可能世袭。当然还没有实行,这只是我的计划而尔,现在仍然是我一人独裁。”
理宗疑惑着,问道:“请问阁下想说什么?”
英格再道:“阿尔密姆呐,路布族的勇士,在第一次桑兽战争中表现出色,素有勇名。”
理宗开始愤奴,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英格不理会他,再道:“伊鹿斑,第治兽奴有方,建路造城无数,大功,撤桑子民无一不识。”
理宗没有说话,只是愤怒地瞪着他。
英格继续说道:“在我多天的观察中,你爱民如子,体恤民力,视属下如臂膀。因此我得出一个结论,你比我更适合成为撤桑的犹长。”
守护在英格身后的拉唯提丝闻言大惊,菲拉克更是吓得笔都掉在了地上。
他跳起来叫道:“犹长大人此事万万不可。”
但英格杀人的目光射来,他唯有乖乖地坐回去,把英格的话语原原本本地翻译过去。
理宗的呼吸沉重了起来,眼中闪过逼人的热切,复国的理想再一次回到眼英。
在他身后站着的两名大夏国士兵也忍不住兴奋得全身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