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草帽,下面是梳成中分的红发,左眼被黑胡子用铁爪所伤,留下了三道平行的疤痕。嘴唇上方光秃秃的,大概是因为刚满18岁不久,还没准备走大叔路线,所以也就没有蓄起胡须。米色衬衫的前襟敞着,露出了虽不丰满但很结实的胸膛,右侧腰间别着一把西洋剑,喜欢穿的裤子依旧是七分裤,至于脚上,一如既往的是双nb闪闪的大拖鞋。
记得雷利和待在双子岬的船医可乐克斯穿的也都是大拖鞋,要是罗杰在一身礼服下穿的也是拖鞋那就喜感了,莫非罗杰海贼团的真正名称是拖鞋海贼团?
“你能听懂这些夜鹰在说什么?”
以香克斯的性格,当然不会拒绝楚云的提议,很痛快地就来到了岛上。在看到楚云的第一眼,他就问出了这个问题。他很好奇面前的这个海军军官是如何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的,莫非跟船长一样有“倾听天下万物之声”的能力?
摇摇头,楚云没有跟香克斯寒暄,而是撮唇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耳边充斥着夜鹰“嗒嗒嗒嗒”的叫声,这让他跟香克斯交流都很困难,想要叫杰世邦过来,可口袋里的电话虫不知为何缩到了壳里,怎么叫也叫不出来,所以只好吹声口哨,看杰世邦能不能听见。
好在他在船上的时候就已经跟杰世邦说过他要过来,此时风灯昏黄的灯光在岛上亮起,杰世邦在看到的第一时间就向他飞来。
“哟,骚年,咱是名枪·杰世邦!”
看到楚云身边多了一个陌生人,骚包的杰世邦立刻报上了自己的名号,只不过现在说的时候,要比刚开始在楚云面前吹嘘自己是名枪时有底气的多。毕竟这世间还有哪把枪能够让海军大将把裤子“输”成裤衩子?
随杰世邦一同过来的,还有一只如同长了四只翅膀的旗翼夜鹰,想来应该是这些夜鹰中的代表。等杰世邦告诉它楚云就是来帮他们的那个人后,这只夜鹰冲空中大叫了几声,周围立刻安静了下来。
就像是那挺一直在自己耳边射击的机枪打光了子弹,整个世界瞬间清净了。掏了掏耳朵,楚云发觉一直捏在手里的电话虫此时也偷偷地探出了脑袋。
虽然能打电话,但电话虫的本体还是一种昆虫,在四周都环绕着专门捕食昆虫的夜鹰的叫声下,它敢从壳里伸出头来才怪。想到这里,楚云终于明白为什么军舰一直无法与不夜城取得联系了,那只可怜的电话虫,不知道给吓尿了没有。
至于杰世邦的那只,早就在它的调教下变得不再惧怕任何鸟类了。毕竟它的主人就是一只鸟,看啊看啊的,也就习惯了。现在别说是叫声了,就算数万只夜鹰齐刷刷的站在它面前,它也会微微一笑,绝对不抽。
反观香克斯,人家怎么说也算是跟罗杰混过“新世界”的,比这更吵杂的环境估计也见识过,像根本没受到夜鹰叫声的影响一样,从头到尾一直都在用饶有兴趣的眼神打量着杰世邦。
杰世邦被他看得有些心里发毛,忍不住提醒他道:“你别想打咱的注意,咱已经名枪有主了。哪怕你皮鞭挥得好……”说到这里,它犹豫了一下,咬咬牙,仿佛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咱的墙角你也挖不倒!”
“如果对方是会玩皮鞭的美女呢?”楚云突然插了一嘴。
“啊?!”杰世邦一愣,接着很痛苦地陷入了沉思。
白了它一眼,楚云不屑地道:“瞧你那点出息……赶紧说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