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425公路:踏破雪鞋寻觅处

第十七章: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3)(2 / 2)

「所以啊,你父母很幸运。像这种事,一般人只能怪父母没把自己儿子养好,如果他是心甘情愿被女生拐走,那有什幺办法,不是吗?其实,是台湾本身的问题。我们社会福利制度,做得太糟糕。就算有个智能不足的妹妹,这也不应该是哥哥一辈子的责任。我很不能接受那种家里出了个有问题的孩子,就强行阻断其他正常发展的孩子追梦的权利。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每一个孩子都有他们的天分。我觉得台湾在特教这一环,做得太差了。光这学期,看到我系上有一位双眼全盲的老师,我就觉得美国这一点让人很惊艳。所以,我不认为雪珊有什幺不对!她跟她男友是一体的,如果结婚后,法律上,她没有立场替男生家里抚养那个妹妹一辈子。这跟雪珊人品没有任何关係。换成是我,我会更现实,我一开始如果知道,我就不会跟这位男生继续交往了。」

「徽杭,那妳不跟慧婷住的原因是什幺?慧婷有什幺缺点,妳可以说,她可以好好改啊!」至威一说完,慧婷频频点头。

「至威,为什幺你认为我不跟慧婷住,是因为我觉得她有缺点?」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你们都要找很合的,很喜欢的人住在一起。我跟你们想的不一样。如果我Sutton Place排到,正好能遇上新生进来的时候,我要找新生住一起。我喜欢人跟人之间保持淡淡的点头之交就好了。如果是很合的,很喜欢的,很熟的当室友,会因为这种熟透的感觉,开始忘记该有的礼貌跟分寸。如果只是偶尔见面那还好。一旦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都容易擦枪走火,小事变成大事的争执,我不喜欢这样。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争吵上面,我也不想沟通,因为大家立场不同,沟通只是强势的一方逼着弱势的一方低头,根本不对等,这种樑子一定会越结越大。我喜欢慧婷,我希望以后两个人还能当朋友,聚一聚,所以,当我室友Anna跟我说她没办法搬出来跟我一起住,我也觉得很好,我们的友谊至少会继续维持下去。」

「太好了,至少知道徽杭不是讨厌我。」

「我很少讨厌人,好吗?如果讨厌,我根本一开始就会跟学长说不要邀妳来录音了。」徽杭说完揉揉慧婷的头髮。她寒假回台湾又烫捲了,这次是个法拉头的造型,更像是公主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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