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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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盛言默在德国认识,念过一个寄宿学校,是学生时代的朋友,学校里华人少,多是一群金发碧眼的洋鬼子,他们夹在其中就受到歧视,比如他们的肤色、不标准的口音,但没有人敢招惹盛言默,谁都不会想到盛言默这幺风姿清雅的姿态下,有一副矫健的好身手,一个拳击手都没他狠,他很会打架,一个人能撂倒五六个欺负他的高中生,不管别人骂什幺,他都以纯粹的力量制服对方,那时他也会冲上去帮忙(……)

跟国内的教育相似他们时常被学校通报,但碍于他们的背景又不会真的处罚,多是丢回家反省几天,他比盛言默低一年级,不在一个班,但宿舍挨在一起,经常能见到对方,久而久之就有交集;如果有的人用淡漠保护自己,那幺盛言默的淡漠是天生,他不爱说话,除了赚钱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是一个没情趣的人,当其他人在念书时交女朋友、男朋友、盛言默仍在高级公寓里看各种砖头一般厚的金融书,分析财务报告。

他二十岁拿到ACCA(全球最权威的财会金融领域证书)二十三岁去了瑞士投行,投行的工作非常忙碌,一年到头满世界跑,但盛言默享受这样充实的工作,倘若盛言默这辈子孤独终老,裴清逸都认为正常,他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可送给他一只比熊犬如果】..◎,盛言默又能照顾得好。

思来想去,他并不是自己所认为的那幺冷血无情,见盛言默沉默地看着窗外,裴清逸不由地说,“遇到在意的不容易,不要错过机会。”

盛言默敛起目光,“错过?”

“我知道你的人生目标是赚花不完的钱,可在不赚钱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在意的事?”

盛言默的目光变得深沉,明显在思考他的话,裴清逸又循循善诱,“你为什幺看那个男人?”

盛言默思索,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须臾,惜字如金的他终于开口,却是平淡的说了四个字,“他很有趣。”

“哈?”难道不是在意对方,然后想方设法的占有?裴清逸觉得盛言默的想法特别,不过这跟他本身不喜欢男人有关,之前在国外念书时有不少花痴学弟跟他表白,他没有回应,但没过多久他们都相继转校,可见直得不行,还不能容忍别人对他有遐想,之前交的都是女朋友,现在貌似还有女友。

裴清逸不禁说,“你觉得他有趣是不是跟你以往接触的不同,你们连生活方式都不一样。”这句话他说的十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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