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他拍了好多的照片,合照,单人照,那么多里面偏偏没有他。
聚会结束的时候,我一下子想起来,我的的确确认识他。三年里见过无数面,因为我们是一个系的,大大小小的活动里见过无数次,上课的时候还曾经做过邻桌,图书馆也是多次擦肩而过,开学第一年他还帮我拎过行李。可是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三年的同窗,彼此都没注意过,真正相遇却是在一个和其他系的联谊上。
就那么认识了。我跟他说“我叫杜云,我们一个系的!“他说,是呀,我知道。
呵呵,我当下心里如有小鹿乱撞,胡思乱想,原来他早就注意到我了,原来他老早就喜欢我。他送我回宿舍,在楼下的时候我踮起脚尖亲了他的脸,然后飞快的跑回了宿舍,不敢回头看他的反应。心要跳出嗓子了,可是我真的高兴到要飞起来。
我站在窗帘后头偷偷看,想看他的背影经过我的窗户。那会儿谈恋爱的情侣都喜欢有意无意经过对方的窗户,去过的教室,做过的桌椅。我们那一代的人,不像你们现在,感情那么激烈。我一辈子从来没那么大胆过,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呢
在窗帘后头等了一会儿,就看他站在窗户底下,仰着头,面露难色大声喊我的名字。前后左右的宿舍都打开窗户探出脑袋来看热闹。我们宿舍的姑娘笑嘻嘻问他找杜云干嘛他只是说,能叫她下来一趟吗探出的那些脑袋开始吹口哨,起哄。
我大概是飘到了楼下,身不由己,不受控制。他先脸红了,手伸过来,递过我的书包,先前忘的一干二净。他说了什么不记得了,当时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觉得丢脸。那天还是看见了他的背影经过我的窗户,因为我就站在他背后。夜风还是有点儿冷,更胡况已经是初秋。他回头看了一眼,我立马又一次飘回了楼上,看热闹的人都散了,窗户纷纷关住。
那就是爱情了。一见钟情的爱情,来势迅猛,无力反击,我也压根儿就没打算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