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食物来源,我就只能去和其他人做交易,谁能想象,一个皇子要靠干杂活来谋生。干活代工都算是好的,毕竟一个四岁的孩子就是再聪明,也干不了重体力活,更多时候,大人们喜欢利用我身为孩子的特质。
那些人会借着我的手杀人。
身为皇子,我的卖点有二,一是早慧,虽然还是个孩子,但其实我心智已经如同十一二岁的少年,可以理解他人的意图;二是自由,身为皇家子嗣,若是没有人管我,就意味着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宫中许多地方悄然移动。
所谓的暗杀,实在是很拙劣,一个孩子能做的事并不多,要么在茶水中加药,要么在枕头中插毒针,因为我心思细如发丝,不但能得手,而且从未暴露过。
幼时我并无是非观,要么去死,要么杀人,必须选一个,没人会帮我,我也不相信什么中间选项,要想活着,就得抢命。没人来教导我仁义道德,我也没有余力去想。
后来陆丝出生了,她成了住在宫城中的第二个孩子,待遇却完全不同于我。她有母亲做后盾,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能活得很好。
像陆丝那样,作为母亲的掌上明珠,在宫中过着优渥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只有一身看起来不错的旧棉服算是最贵重的财产,而她拥有那时我想有的一切,她头上一朵珠花甚至能买下来我这条命。
说不嫉妒是假的,我那时甚至恨她,如果没有她,我就不会知道我的生活原本可以好到那般程度。她与我分明都是皇帝的孩子,却是云泥之别。
后来,陆丝成了柳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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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五岁那年,皇宫里的气氛突然变化了。不常出现在一处的皇帝和皇后时常在一起,而我第一次站在了我的生父面前,他努力地对我笑着,给了我两块糖,我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东西,贪恋的眼神太过明显,他发现我还想要吃,竟把那一盘子糖都端到了我面前,还说什么“天杀的皇帝佬儿,居然这么对待一个孩子”之类的话,面带愧色地摸了摸我的头。
自那之后,我的待遇突然好了起来,我有了锦缎被子、一日三餐和冬日中的木炭,而且他还时常来看我,陪我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像是什么“我其实也不算是你爹,但有你这个儿子挺好的”、“希望你不会有心理疾病”、“要是能把你带到我那个世界就好了”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