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资格这么要求你呢,少爷。
结局,就像我预料的那样,少爷会和别的女人订婚,我终究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尽管少爷说让我永远留下来,我也打算这么做,即使只是看着他,但叶祖新又怎么能愿意呢?他答应了我,我也要履行陈诺。所以啊,总有苦衷嘛。离开就离开吧,总是要离开的,早晚的事。
可能会忘记少爷这件事,我完全没有预料到,毕竟我真的爱他,即使他不过是把我当成了玩物。我好像是做了一场美梦,梦中醒过来看到的是兰羽和爸爸。
我记得我学的是金融,小时候曾在叶家待过几天,但是时间不长,因为工作不顺利就辞职了,然后晚上睡觉做梦梦到一个人影,那人影在一个公寓里来来回回,可是怎么看都看不清那人影到底是谁,于是梦醒来时,就把这梦抛到脑后了。
纽约华尔街,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学金融的嘛,谁不想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施展自己的才华?更何况,作为优秀的金融学子,我可是很要强的,所以在纽约不到两年就成为了华尔街的一匹狼。
夜店,gay吧,是我经常流连的地方,我喜欢男人这是华尔街众所周知的事情,没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我,也没有人因此而怀疑我的能力,自信,强势,才华,是我的代名词,华尔街搞金融的一个个听到我的名字都闻风丧胆。
其实,我还挺有人情味的啊,只是那些人不懂欣赏,不过,我不在乎,两年里,我找了不少漂亮男孩,一个个水灵灵的,可口美味,也许是东方人的面孔吧,他们都觉得我才是那个被欺压的人,可在实际操作时才明白,原来被吃的是他们自己。
时间长了,老是吃一类东西,总觉得味同嚼蜡,漂亮的男孩子都是千篇一律的美丽,顺从,楚楚可怜,让人心疼,所以草干起来顺手顺脚,可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于是,脾性越来越古怪,尤其是在认识亚瑟之后。因为这个男孩给我的感觉太干净了,所以让我产生了某种想欺侮的欲望,同时也产生了某种罪恶感,因为他才十六岁。
厌倦感随之而来,我选择回国,不仅仅是为了和兰墨一起过圣诞节,更多是厌倦这种没日没夜循环往复。
只是奇怪的是,刚踏上故土就被人挡住了去路。那群人的主人是叶家的人,据说是叶清辉的儿子叶铭,我可不记得自己认识这号人,但是在杂志上看到过,不错的男人,适合征服,吃惯了奶油,偶尔也想试试鱼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