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她的大纲设计,这篇小说绝对是短不了,最少估计也得有个二百字,足够连载个三两年的。
等她正式开始动笔时,时间已悄无声息的进了六月中旬,带弟和崔有粮的大胖儿子也终于呱呱坠地了。
那孩子一看便是个皮实好养活的,平日里乖得不得了,只要吃饱喝足便绝不哭闹吵人,随便逗弄两下就笑得直流口水。
原本带弟和崔有粮是想带着孩子搬出去住的,他们知道太太一向喜好清静,每天上午和下午都在书房里看书写字,最怕人打扰,这孩子便是再乖也有嚎得叫人脑仁疼的时候,难说不吵着太太。
冬秀却劝阻了他们,她怎么会嫌吵呢,这个小肉团子来得正好哇,正好给她的小说做了素材了。
冬秀这篇小说的主角便是个胎穿,在现世死亡后,便穿成了百年后一对中产家庭小夫妻的孩子。
他带着前世的记忆,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全程体验了从胎状到分娩出生的全过程。
华国一直以来便习惯于用“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去写作,即第三人称的写作方式,像这种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贯穿全文的写作方式还是挺新奇的,当初林大家译著的《茶花女遗事》能够一炮而红,经久不衰,也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它这种华国从未有过的新奇写作方式,一时不知引起多少人争相模仿。
冬秀正是要以这种方式,通过这双百年前的眼睛去看这个新世界,那种直白的震撼和惊奇才是最能打动人,也最能让这个时代的读者感同身受的。
冬秀之所以会选择胎穿,主要便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向世人灌输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比如胎儿在什么时候会感知到外界的声音、长到多大会伸胳膊踢腿、为什么会有“七活八不活”的说法,以及母亲的心情和生活状态会对胎儿造成什么影响等等,这些她都以一种极其幽默的手法,通过一些主角及其父母的日常小事表达出来。
同样的,通过主角的亲身感受,她可以告诉读者婴儿的各时期生长发育状况,刚出生时为什么会哭泣、几个月时可以看见东西、怎样的抱法才能使他感到舒适,这些都可以通过科学来进行解释,从而适当传输科学育儿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