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不会这么执着的要控制他,毕竟他们说到底也只是朋友而已。或许他们将来还会成为亲戚,但即便是对待亲戚,也没有陆健儿这么干的。所以,金玉郎断言,陆健儿就是心里变态。
他需要这个变态去死,陆健儿死了,他才能继续轻松自由的活下去。但陆健儿还不能立刻就死,因为他需要从对方身上再尽量多的攫取一些利益。像他这样一个娇弱的公子哥儿,让他靠着自己的双手挣饭吃,那是绝不可能的,他不会创造,只会寄生。
况且,想杀陆健儿也不容易。想杀陆健儿的人多了,他在其中都排不上号。
没有硬碰硬的本事,那就只能暂时妥协,可是在三天之内,他上哪儿能找到一家有钱有势无儿无女的好人家去?这一送,就不知道何时才能把孩子接回来,他不能随便找户人家就把孩子扔过去。
金玉郎开始去找那个他心目中的“好人家”。
第一天第二天,他梦游似的在街上乱逛,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到了第三天,他抱着孩子出了门,心情类似那即将被问斩的死囚,大限将至,他又是呆,又想哭,又想让时间停滞,让自己可以永远的抱着怀里这个小伴儿。
可是时间并不停滞,到了中午时分,他和孩子都被烈日晒的发昏,只能躲进了一家咖啡馆里。他要了一杯牛奶,一盘冰淇淋。坐在靠窗的位子里,他给孩子喂了两勺牛奶,然后自己低头去吃冰淇淋。他吃得很快,一勺接一勺的往嘴里送冰,吃到一半时,他忽然停了动作。牙齿咬着勺子,他的眼泪滴进了盘子里。
他想接下来可怎么办呢?再去给陆健儿下一跪?不行的,没用了,在陆健儿面前,他向来不占上风。怀里的这条小生命真可怜,就像他这个父亲一样可怜,没人疼,没人爱,没人要,一个大可怜,一个小可怜,两条可怜虫,却又无法相依为命。想到伤心处,他的眼泪噼里啪啦的全落进了冰淇淋里。
这时,一只手忽然拍上了他的肩膀。
他吓得一哆嗦,立刻回头望了过去,而那人款款的走过来坐在了他对面,正是花枝招展的白小英。
白小英和他也是好久不见了----好久不见,一见就又是他在餐厅里垂泪,这让她忍不住的又惊又笑:“哎哟,又怎么啦?”紧接着她展眼一望,越发的惊讶:“孩子是谁的?”
金玉郎抬头看着她:“姐姐?”
“这回认得我是姐姐了?不说我是老太太了?”她笑着又问:“谁那么心大,把孩子给你抱着?你会抱吗?”
“这是我儿子。”
白小英一挑细眉:“你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