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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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所读的洋学堂乃是一间男校,里头的男孩子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淘气少爷,在学堂里以惹是生非为正务。

金玉郎天生不是那舞刀弄枪的种子,为了免受顽劣同学的欺侮,正是亟需一位保镖,于是鹰叨兔子似的,他一嘴叨住了这位木头木脑的陆健儿。

两人做了两年多的好朋友,后来因这陆健儿实在是念书不成,年纪也有十八九岁了,所以陆家索性把他送去了德国学习军事,说起来也算是一位留学生。

两人临别之时,陆健儿竟然也显露出了几分人性的光辉,对着金玉郎洒了几点惜别之泪。

金玉郎则是慷慨得多,直接向着他嚎啕了一场。

嚎啕过后,两人分别,金玉郎认为自己和陆健儿已然缘尽,故而立刻将其抛去了脑后。

两人一别五年多,如今再相见,虽然陆健儿并没有如何变样,但金玉郎还是很费了一点力气,才又认出了他。

陆健儿见了老朋友金玉郎,是发自内心的挺高兴。

金玉郎看他是块榆木疙瘩,他看金玉郎也是个糊涂种子。

和糊涂种子交朋友是最安全的,因为双方就单只是交朋友,谈不上互利,更谈不上互害。

放开金玉郎后退一步,陆健儿上下端详了他:“我早就在汽车里看见了你,但是你长得这么高了,我有点不敢认。”

金玉郎笑道:“我当这辈子都看不到你了呢,没想到还有见面的一天。”

陆健儿的嘴角略微动了一下,这就算是他的微笑了:“我迟早是要回来的嘛。”

“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再说回来了也没见你找我。

要不是今天在大街上遇见你了,我还是不知道你在哪儿。”

说着他又打了个喷嚏。

陆健儿见状,便将车门大大的推开:“你上哪儿去?坐我的汽车吧。”

金玉郎没客气,瑟缩着钻进了汽车:“我哪儿也不去,我回家----”他忽然想到家里有个碍眼的太太,于是又改了口:“不,不回家,我去万国时报的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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