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朝酩真正轰动全校的一招,莫过于找学而做他的女朋友,将他的亲民形象贯彻到底。
纪朝酩不象瑶姒旎一样有得心应手的人给她打前锋,有些自古英雄皆孤独的感觉。他要找一个帮手,他不需要象伍焕昶,薛洛睚,傅清啸那样出色的帮手,他只需要一个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帮手。他看到学而,就找到了他要的人。
他来找学而,在宿舍楼下等她,约她出去吃饭。他都不用送她鲜花,学而就举手投降了。但是他还是送来了玫瑰,艳丽暗红的玫瑰,就象他的唇。他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学而是他的女朋友。学而还是头一次收到别人送给她的鲜花,还是全校最出色的男生,她高兴都快昏头了,晚上睡不着觉,上课都在出神。
从此学而不是寝室室友的听差,也不是学协的跑腿,而是纪朝酩忠心的手下。她为纪朝酩办事不遗余力,已经到了不用吩咐的程度,纪朝酩头一抬,嘴一张,水就拿来了,吃饭的点到了,饭菜必然送到面前,她为了纪朝酩连平时一定要去上,从来一节不拉的课都旷了。北约明风气开放,上课从不点名,只有个把实在刻板顶真的教授才把考勤作为评分的一项。本来就是,人都成年了,要不要上课自己早就应该知道,不用别人逼着。上课人多人少要看教授授课的水平,教得好自然来的人多,不然听的人就少,怪不得别人。
纪朝酩对她和颜悦色,到哪里都带着她,但是从来没有和她手牵手,没有吻过她。学而不聪明,但是她的眼睛雪亮,悲哀的是她知道纪朝酩找她并不是因为爱她,一定有其他原因,她也知道她对纪朝酩也不是爱恋,而是迷恋,迷恋到明知是火坑也要跳进去。她一生中从未得到过这样完美的东西,纪朝酩的光芒笼罩着她,让她也有一个光环陇在身上。她贪恋这样的光环,这是她平时不可能得到的。她从来不敢问纪朝酩为什么会选上她,她怕知道真实的原因,她知道真相的残酷,她情愿不要知道。
她心里是这样的明白,连自己也骗不过自己,如果她愚笨到以为纪朝酩真是爱她,那么她起码可以一心一意地快活,以后分手了,也可以安慰自己说,毕竟曾经相爱过,老了还可以拿来向后辈炫耀一下,当年我的男朋友是多么漂亮风光。但是她连这样单纯愚蠢的快乐也享受不到,她心里总在焦急猜测,不知什么时候纪朝酩会告诉她真相,然后离她而去,让她从云端重新跌落到尘土中,泥潭里。
纪朝酩这一招,没有让众人远离他,反而更令人钦敬,原来他这只天鹅,是每只烂□□都可以吃到的,连原来不敢跟他接近的人都拥护过来,向他示好,希望继学而之后,自己会是下一个幸运儿。偏偏纪朝酩好像非常专情的样子,每每有人向他示意,他总是微微一笑,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不能辜负她。他这只天鹅,就在大家嘴边,偏偏谁都吃不到,让人心痒,又不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