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妻兴宅(卷一~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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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宸又看一眼霍景之,因为事关前头嫡妻嫁妆,她不好开口。只听霍景之皱眉问:「为什么你姐姐生前没跟我说过此事?」把心腹丫头放出去的事情柳大小姐都跟他说了,嫁妆这么大的事情,柳大小姐不可能提都不提一句。

柳月娘低头道:「爷那时候忙着公事,回家的时候也十分有限,而且姐姐做这个决定也很突然,可能是没来的及跟爷提起。」

「可有字据?」霍景之直接问。

柳月娘点头,小心的道:「有姐姐的亲笔信一封,上面交待的十分清楚。」

「去拿来。」霍景之直接下命令。

柳月娘不敢怠慢,转身去拿,没一会拿了一个信封回来,上交给霍景之。霍景之拆开,信上内容很简单,也可以说就一句话,柳大小姐的所有嫁妆全部归柳月娘以及她生的儿子函哥所有。

霍景之只看了一眼,脸上没什么表示,直接把信交给思宸。思宸接过来,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伪造的,但可以肯定这是废纸一张。霍景之一言不发的把这封信交给她,思宸估摸着霍景之是让她来处理,或者试试她的水平。

思宸并不认得柳大小姐的笔迹,这信上是不是柳大小姐的亲笔所书并不重要,重点是是这张纸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突然死亡的,都会先把自己的身后事处理完,柳大小姐连自己身边的丫头婆子都处理了,不可能没时间把身后遗产给分派了。

活到霍老太太和陈太君这个年龄的女子,儿孙满堂了,遗产处理起来很容易,把自己的儿孙叫过来,说一下这个给谁,那个给谁,直接分派一下就完事了。但像柳大小姐这个年龄,没有亲生儿女,霍景之还绝对会再续弦,她的嫁妆处理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按照规矩来说,嫡妻没有亲生儿女,娘家是可以把嫁妆按最初的嫁妆单子全部收回去,这合规矩。只是一般人家都不会做的如此绝,毕竟是亲戚一场,全部抬回来就完全厮破脸了,商议着两家分分,娘家总是要拿走大头,然后留一小部分给夫家当个念想之类的。

也有一种例外,嫡母把庶子从小抱到跟前养活,成人之后庶子供养嫡母,在跟前尽了几十年的孝道,给嫡母养老送终,女子愿意把财产留给庶子或者庶孙,这样是可以的。

只是既使女子愿意了,也不能自己做主分了完事。需要娘家人同意,以及娘家当家人的签字画押,因为没有亲生儿女的情况下,嫁妆的第一继承人是她的娘家父亲或者兄弟。给亲生子女娘家人没话说,给庶子再是视如亲生这个手续也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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