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江氏笑着应着。
沈书君喝了酒,江氏本想亲自侍侯着沈书君梳洗。沈书君却不让江氏动手,只是唤来丫头侍侯,一脸感叹的道:「成亲这些年,一直都是你辛苦,我每每外出,家里大事小事都是你料理。再想想以前,我粉身碎骨也难报答你对我的情义。」
他跟江氏的婚约是沈父在的时候定下来的,后来沈父过世,沈大爷把他们母子赶出去。本来以江父的意思是要把婚事退掉,结果江氏执意要嫁,嫁妆都没要,就这么嫁过来陪他过穷日子,原本那样的千金小姐,却跟着他受了许多苦。
江氏听得心里也十分高兴,她早就知道沈书君就是发达了,也不会忘了旧情。但凡男人有点钱,哪个不是三房四房,只要沈书君还看重她,日子总是能过下去的。便道:「大爷快别这么说,我们是结发夫妻。」
「你放心,不管哪房妾室生了儿子,都要抱过来由你抚养。」沈书君说着,当时抬吴姨娘进门的时候,他就跟江氏说过这话。男人嘛,三妻四妾理所当然,但跟着辛苦熬出来的发妻,也绝对不能冷待了。江氏又没儿子,肯定要先保障她的地位。
江氏虽然对于妾室烦感透了,但子嗣是大事,对女人来儿子甚至是比男人还重要。主母没有儿子,妾室却生了儿子,在平常商户人家里,妾室马上就能上天了。主母把儿子抱过来养,以后养熟养不熟虽然不知道,都是家主的态度。
自己没生下儿子,沈书君一房接一房的抬妾室,要是连这点保证都没有,江氏只觉得更加不能活了。
丫头们侍侯着两人梳洗睡下,要躺下时,沈书君又轻声道:「还有一件事,我只说与你知道,你切勿说出去,关于绍姨娘的。」
江氏看沈书君神情谨慎,也跟着紧张起来,道:「大爷请说。」
「那绍姨娘原本也是京城大户人家的小姐,只是因家里犯了事,被卖入官伎为奴。我派管事细细打听了,只是奴籍并不是乐籍,所以才得己赎身。」沈书君说着,又道:「不过像这样的犯官直系亲属是脱不籍的,以后她要是怀孕了,你就悄悄把她送到别院去,让你身边的丫头假装怀孕了,生下来就抱过来说是丫头养的,这样孩子入籍倒也方便些。」
大珠朝法律写的很清楚,良贱不得通婚,良民与贱民就是真结成夫妻,官府知道就会强行拆散,宣布婚姻无效。两人所生下的孩子,也并不是随父亲那边走,而是看情况来,要是良民那方知道对方是贱籍还要成亲,孩子就要入贱籍;相反来说,要是良民被骗婚,事先并不知道对方身份,孩子则可以入良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