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比我所亲眼见过的任何动物都要粗壮的腿大大地张开,人为被绑在花坛的两根金属杆上,腿上布满肉涡、皮藓和斑痕,两腿之间则混杂着大量的精液和血液,就我多年来处理类似事件的经验,我的安琪在被警察发现前这段时间里,至少和四个成年男性发生了关系,其中有一个男人在侵犯她的时候恶狠狠地拧着她的脖子,咬啮她的脸,她的耳朵被生生撕扯下了半片。
这不罕见,因为我的安琪如同怪兽一般丑陋恶心的躯干上,长了一张天使一般的脸,她的面庞雪白光洁,嘴唇红润饱满,继承了父亲的黑眼睛与母亲的金发,兼有东方人的光滑秀美与西方人的白皙深邃,作为我的双胞胎弟弟,她长得比我出色太多。
“这个月第三次了吧,”警察先生用警棍拍了拍我的肩膀,他显然已经认识我了,“今年我处理的就有十几次----我真的建议你把它送到收容所去,你养不活它,它还会不停地尝试跑出来。”
“可以调监控吗?”我发现自己的声音很沙哑,语调间没什么高低起伏,因为这不过是一个注定没有结果的例行询问。
“抱歉,孟梁,我们不能因为同情你就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我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打开随身携带的大包,从里面取出浴巾和折叠轮椅,连拖带拽地把将近三百斤重的安琪安置上去,用两条浴巾遮盖住她的身体,然后撑着伞,小心地推着她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很少还有人记得安琪是我的弟弟了,甚至很少会用“他”来称呼她,用“她”的也不多,所有人都把另一个没有人情的指示代词当做她的称谓,事实上的确没有人给她起过名字,户口本上写的姓名是“孟安琪”,但这其实并不能算是一个姓名,只是一个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