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还是介意,特别知道他的话之后。我不信他,也许可以说是不敢相信。因为我比谁都清楚那件事会成为我一生的污点,比谁都明白那件事在我死了之后也还会有人提起。我可以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但却接受不了因为自己而影响到自己的身边人。所以,他,对我来说只能是前世的过去式。
等我再一次下定决心时,车子稳稳的抵达了酒店。不用抬头,我的无感就被无数的欢呼喧嚣包围,还有在车窗外不停闪烁的闪光灯。安东尼用手细心的撩起我脸颊的垂落的头发,再把超大墨镜给我戴上。对我孩子气的调皮一笑,深邃的蓝色眼睛里一如既往满是鼓励。他和凌简乐还是习惯性的先下车,等候在车门边。
安东尼是个尽职的助理,他会在工作时间给我打理一切,不会过于啰嗦,但又会体贴的默默的关心。超过工作时间他会认真的跟凌简乐算钱,总之,他就是个典型的米国人。而凌简乐,对他我是庆幸的,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他居然能抛下一切陪自己出国。完全不顾他一手经营起来的企业,完全抛下他的家人。
其实和他出国的日子过得并不苦,除了一开始要躲避国内派来的狗仔记者,其他时间我们都是优哉游哉的走遍全世界,吃好住好玩好的日子,真真像电视剧里失恋的女主角那样为了疗情伤出国旅游。美中不足的只有我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被黑暗幻象包围住。
我勾起嘴角,把脚伸出车门,然后很有仪态的站直身体,再举起手自然的对周围的人挥手致意。再也没当初每次下车总狼狈的站不稳,弄乱衣服;再也不会底气不足的总是默默的低头看地面;再也不会因为闪光灯不停的闪,弄得直闭眼睛让记者拍到自己的闭眼相片,然后被记者抱怨。再也不会了,早就变成习惯,变得麻木。
(ps:年节总算过完了,今天去花都喝妈妈的姑姑的儿子喜宴,他们是在村里祠堂前面的大地堂摆起圆桌,开宴之前大人在圆桌上面打麻将、牌九,小辈则是在祠堂里面看木偶戏,偶尔还可以到祠堂一边的厨房里问厨师拿点心吃,那味道其实没多好,但就是让人觉得好幸福。真的好怀念呢!小时候常常都可以见到这样的情景,可渐渐长大后再也没看到了,都是去酒店喝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