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汇电影有限公司的手笔,他们签了梅莞,正在培训中,以备一举拉下我们,取缔凌简乐。”我倒不是怕了兴汇公司,相反的我还挺喜欢他们公司的那个老板,他在周星星的〈赌侠〉里扮演的龙五,那是一个酷呀!
重生前还觉得他跟周润发都是特有型的男人。可现在,要不是我在电视台用神识查看,还真不知道是谁那么有空对付我们这样刚红起来的组合呢。不过,确实得谢谢歌勒,他是听到消息之后本想报警的,但奈何没证据,只能给我和秦容做些防护。
“姐姐,要不要我也回赠一些小礼物给他们?”秦容是有仇必报的人,哪怕是做这样的小手脚,她心里暗下决定要还回去。
“也好,得让他们明白港城娱乐圈不只是他们一家的。”我翻个身趴在浴缸边缘点头。港城娱乐圈八九年代可是有名的,很多超级巨星都被所谓的黑社会挟持拍过烂片。现在同意秦容去做,也当作是作为港城娱乐圈的一员出点力,哪怕我们只是漫天璀璨星星中的小小一颗。
“嗯,我知道怎么做了。”秦容也学着我翻个身趴在浴缸边缘,“姐姐,干妈那个前夫真是怎么看都不顺眼呀!看到他的后面就憎恶到他的前面!”
“不用管他,就看看明天干妈怎么扬眉吐气。”我心里盘算着怎么让肥肥明天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狠狠的惊艳一番。肥肥她的样子现在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了,再加上她本身爽朗大气的气质,即使依旧穿着合身的旗袍,也完全可以跟那个在戛纳穿龙袍闪瞎镁光灯的女明星比。“你的手艺可是超级棒的,硬是把旗袍做得美轮美奂!”
“那是,我可不是只会吃的哦!”秦容傲娇了,她毕竟跟主人妈妈呆过,只是把记忆里主人妈妈穿过的衣服改了一下做出来就比市面上所有的旗袍都好看万倍。话说,她就因为跟凌简乐争食光荣获得了吃货一称。她不单不为之以耻,还得意得不得了。
“谁敢说你除了吃什么都不会,我就跟谁急。”我也是个护短的,自己家的当然是最好的,在我心里眼里秦容可是个天才!可不是嘛,只因为看过前任主人就会炼丹炼药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