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的三顺街,叫卖声不绝于耳,而那福记楼的二楼却是个清雅之地,一对卖唱的父女,父亲拉着二胡,女儿唱着家乡的小曲,清脆悦耳,更添几分情致。
福记楼最大的天字号包间里,坐在主位的是一位刚过弱冠之年的青年,黑色的长发被松松的绾起,丹凤眼由于笑意微微的眯着,却又带着几分冷漠,高挺的鼻梁,薄唇同脸色一样,带着病态的苍白。一身白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金色腰带,挂着一块**蛋大小的佩玉。男子本就消瘦的身形再加上这白衣,更加清丽出尘。
而男子青年对面的男子一身蓝色的锦袍,纸扇金冠,高大健硕,加上俊朗的容貌,更添几分风流潇洒的男子气概。此人正是柳明堂。
天字号的包间的门是大敞着的,如此出色的两个男人,引得路过的人频频回首。
“听惯了京城的大雅之音,这涪陵城的小曲也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有些伤感。”柳明堂看了一眼羞红了俏脸的唱曲小女儿微微摇头。
“柳公子有所不知,那对父女本不是这涪陵城人,只因前年家乡闹饥荒,才逃荒至此,我见他们可怜才收他们在此卖唱,一日三餐总不是问题了。”青年轻摇折扇说道……柳明堂顿悟:“原来如此。蓝公子也是怜悯之人呢!”
被称为蓝公子的青年微微一笑,不以为然道:“不过是遇见了罢了。”
生意谈完了,酒也喝过了,连小曲也听过了,柳明堂打算起身告辞,却听见蓝公子问道:“林公子这几日可是一直住在百花楼,包了一个名为雪奴的女子。”
柳明堂动作一顿,不明这蓝公子的意思,不动声色的说道:“不过是找些乐子罢了,素闻蓝公子从不去那花街柳巷,竟也知道这雪奴?”
只要是正常的男人,有几个没去过那种享乐的地方的。你蓝公子不也一样知道那雪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