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之后,两人的感情融洽和很多,虽然不算是恋人,却也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入,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他的成熟和风趣很欣赏,每次约会所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也很吸引人。至于其它,成功人士,钻是王老五,可以说是很理想的伴侣选择。不过,史密斯先生的温柔体贴总是带有一种刻意感,就像是为了配合他的形象和身份所特意训练出来的一种“技能”。当然,这种“技能”已经深入他的身心,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这种体贴总是让余晓菲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史密斯先生的笑容,虽然很吸引人,却总是让人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就好像……死神里的蓝染,温柔的太过完美。
其实,这不过是史密斯先生的一种习惯,长期的商界生活让他将这种“完美”习惯的带入到生活中,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毕竟“笑面虎”的称号不是白来的。不过,对于余晓菲来说,格过于单纯和迷糊的她对人的某些习惯非常的敏感,史密斯先生的这种“完美”的温柔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余晓菲对于那些格直爽的人比较有好感,而史密斯先生则属于心思拐好几个弯的狡猾人物,即使再真诚,也比不上那些单纯直白的人,毕竟环境不同。
所以,余晓菲对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没做出准确的答复,但也没有完全的拒绝,毕竟这么好的条件可遇不可求,她只是委婉的表达了自己需要再考虑一下的心情,希望能好好考虑一下两人的适合程度。
如果是上辈子,余晓菲考虑的也许就没会这么多,不过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且贷款为父母买了一套大房子,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么,在感情方面,也就考虑的更多了更全面了。
其实,现在想想,也许路德的格更适合自己。余晓菲托着下巴趴在床上,回想着在美国与路德在一起的日子。
路德的格虽然冷漠,但也十分的直白。喜欢不喜欢都非常明白的表达出来,心思也没那么复杂。相处起来很轻松——只要能受得了他的冷气。而史密斯先生的心思就不怎么好猜了,自己的心思让他猜的很清楚,但他的心思自己却总是看不透。喜欢自己那是一定的,不过却没有像路德那样投入;真心是有的,却没有路德那样真挚;感情是有的,却并不一定达到“爱”的程度;虽然也非常会照顾人,但总觉得少点什么?
“最好的,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啊。这么一个完美的人,自己居然还觉得不满意,这要让老妈知道又得说自己眼光高了。其实适合的,不见得条件比史密斯先生好啊,就像路德……唉,所以说,初恋永远是最美好的啊!为什么路德会在遥远的德国呢?虽然也有收到他的邮件,但自己总是不知道怎么回复好……
余晓菲纠结的在床上滚来滚去:长大真讨厌啊!路德真讨厌啊!大叔什么的,真讨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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