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干净之后,妈妈让我回房睡觉,爸爸进了书房工作,妈妈亲了亲我的额头之后关上灯,带上房门也走了出去。
这算是不平凡的一天吧。
我看着的天花板,早上我在我的新房里抓,一个慌神穿越之后却做了劈腿男的同班同学,这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事情吗?眼眶忍不住泛酸,大一那年,看着他穿着白色的衬衣,卷着衬衣的袖口,一只手随意地在裤袋里,一只手扣抓着经济法,就这样,一眼入心,平静踏实地恋爱,像身边所有的恋人一般,一点小小的温馨,临别前宿舍楼下那个能听得见彼此心跳的吻,就这样一路走了十一年,为什么还会走在这一步?
我不懂,真的不懂,陈昊颐,是不是因为时间太久,恋爱也褪去了光环,于是才寻求别样的刺激呢?为什么要挑在我欢天喜地,布置新房的时候呢?
十一年,朋友都说,老夫老妻的一对,彼此一个眼神就能心领神会,可我却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心,或许,那本就不是变心,他依然会衣冠楚楚地跟我进礼堂,但是转过身,却同样可以与不同的女人在不同的厮杀奋斗,那么当初那些恋爱的情节,最后又剩下哪些可怜的片段,独自在角落里苟延残喘?
抱着膝,蜷在床脚,我哭,无声的那种,噎得口都开始发胀变得疼痛,有人说,被人抛弃的时候,别执意问他,我到底哪里不好,你选她而不要我。这样的问题,问出来也没意思,当爱变得卑微了之后,那个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是,不重要了,所以,允我哭最后一次,祭奠重生前的那个我,那个可怜的弃妇。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是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被人抱在怀里,温暖的怀里,带着一点淡淡的皂香,干净又舒服。
“小懒虫,快起来,待会儿子嘉哥哥该过来叫你上学了。”妈妈轻轻捏了捏我的鼻子,我呜了一声,继续躲到妈妈的怀里,然后门被人推开,爸爸系着围裙,看见我跟妈妈在窝着,爸爸眯着眼大声笑了起来,“乖,囡囡,起床,爸爸给你煮了两只糖水蛋。”
妈妈将我从被窝里头挖出来,边上有准备好的干净衣服,白色的短衫,搭配了一条浅蓝的百褶裙,很年轻很古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