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想想,真是郁闷。黎明的时候,我翻开了小原的诗集,里面有几句,算是让我记住了——
用脚,走到眼睛所能看到的地方
或想象之地,都徒劳。
地球是圆的,所有的出走
都是为了归来。
我平时很少读诗,也读不懂诗。但这几句我觉得写得不错。我看懂了,而且把我看怕了,也看明白了。是不是应该这么理解,我出走了21天,就是为了现在乖乖的再回去,比以前更温顺的当人家的情人?比以前更卑微地活着?
那么,爱情呢?爱情在这个城市里是个什么位置?在这个过程中几斤几两?我安放了我的情感,却安放不了我的身体,我安放了我的身体,却又无处安放我的情感。可无论左,还是右,我都无法安放我的灵魂。
我的事到此告一段落,我从这里出去,还没能等你们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回到老板面前了。所有问题就只有一个问题了,就是,他到底还要不要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