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见钟情的,恰峭是这个女孩。
我为什么喜欢她呢?不知道,我只知道躲在后台傻傻的看她。从大朗到塘夏,再到清溪到茶山,从脚跟到腿到胸再到会说话的眼睛,看得心里着了火,或者说是着了魔。难道爱一个人真的没有理由吗?反正我爱她爱得没商量。连我们老板都说,你见过的内衣模特不计其数,怎么这次轻易就被俘虏了。老板不懂爱,虽然他吃掉的内衣模特比我见过的都多。
我顾不上别人说三道四,我不顾一切地跟老板磨,跟他泡,来软的我会叫老板干爹,来硬的我会把公司的秘密泄露。终于,老板服了,他是爷,你想让她当什么就当什么吧。
于是,绫子当了我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兼副总经理。
然后,我就开始对绫子发动总攻,名义上她当我的副手,实际上我为她服务。我宁愿骑自行车上班,也把专让给她。我会忍几天不抽烟,把抽烟的钱拿出给她修脚,她修一双脚,等于我抽一条大中华,她的脚比我的嘴重要。我听老板读中山大学中文系的儿子讲过一段故事,说徐志摩在三个大学当教授还挣不出老婆陆小曼的烟钱。我没有徐志摩的本事,但他的心境都有。我不能干兼职,只能逼着老板涨薪,还是软磨加硬泡,上午叫他干爹,下午就要当叛徒搞得老板只有一句话,你是爷!
后来,我成功了,我终于把绫子娶回了家。
大婚那天,老板做证婚人,他一首的一句话就是,倒下我一个,一对新人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