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拿着实习报告去销售部盖章,替我盖章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始终微笑着,有一张英俊的脸。盖了章,我起身向他鞠躬,然后转身走,走到门口,我突然想到我刚才坐过的椅子,就折回来把椅子推回原处。他惊讶的看着我,说他叫阿锋,问我叫什么。虽然六个多月过去了,他竟然一眼就认出了我,并且准确的叫出了我的名字。好象有个什么人说过,对人最大的尊重就是第二次见面时能准确叫出他的名字。看来,阿锋是尊重我的,更重要的是,那天他就是主面试官。
我还没怎么介绍自己,阿锋就说,你来吧,我们需要你。
也就是一个月以后,在我还没怎么了解阿锋的时候,他却说,你来吧,我需要你。
我当然要去,因为他是我的上司。我按照他说的地址去找他,去了一个很大的酒店。阿锋正在与一群客户喝酒,那是一群东北人,据说喝酒用碗的那种人。阿锋是个白净的南方人,那天却挺了下来,吐了三次,居然还能把合同给签了,还能自己开车回家。
笔直的东莞大道,让阿锋开得弯弯曲曲,我坐在车上,心都跳到了嗓子眼里,那是我长那么大所度过的最长的半个小时。结果是有惊无险,阿锋安全的把车开回了家。他一看到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就扒在了方向盘上。
我连拖带扯,把他弄回家,帮他脱鞋,洗衣服,用热毛巾敷头,。在我府下身帮他盖被子时,他顺势把我抱住,脸贴在我的脖子上,热乎乎的气吹得我一阵阵发抖。我想推开他,他却一跃,把我压住,手在我身上乱摸,舌头添我的耳根,我还在挣扎。他贴着我的耳根说了句话,我就彻底软了下来,任由他作为一个男人对女人要做的事。那句话他是这样说的,刚才,一路上要不是为了我,他早就把车开到沟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