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前后:男友挣扎日记

三(2 / 2)

难道这两件事,不能兼得么?

也许能的。

记得萨特和波伏娃,他们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签订一个协议,那就是“不结婚、不干涉、不分手”。也就是说,两个人不仅不结婚,而且在身体方便是自由的,随便出轨干坏事,甚至两个人不比较看谁的情人比较多,而且最绝的是不分手,一直保持着情侣关系。

不过这事说是说,但肯定萨特比较爽,但波伏娃的意见一定很大,毕竟女人的想法其实并不是如此。

“披头士”乐队的主唱列侬,他和大野洋子是非常难得的情侣,但是列侬也控制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解决的方案是,由大野洋子为列侬安排那些崇拜列侬的女孩,等列侬玩过了,照样回来,做大野洋子的好男人。

但事实上,象大野洋子这么“开明”的姑娘,连男人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吧?

英国的哲学家罗素,他有一本书叫做《婚姻革命》。他说人有两种本能,一种是爱的本能,一种是嫉妒的本能,爱的本能是更光明的,更正面的,嫉妒本能是比较负面的,所以我们应该为了那个爱的本能去克制我们的嫉妒本能。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实际上你可能对很多异性发生好感,如果你们两人相爱,你对别人发生好感,她就会嫉妒,那么,我们互相都克制我们的嫉妒本能吧,我们互相特别爱,但是我们谁也不要管谁,每人都有自由去跟别的异性进行交往,都可以和别的异性上床。他是这样主张的。但是,这在实践上能不能行得通呢,反正据说,罗素自己就离了四次婚,结了五次婚,看来他也没做成功,他也不能做到两个人一贯的专一的相爱,同时每个人都自由,他也做不到。

这些伟大的人物,想了这么多办法,但其实没有一个是好办法。

上一页 书页 目录 下一章